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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5-14 14:34 大昌期貨珊珊
個人的證所稅要怎麼報?/漏報證所稅 當心被補稅

期貨繼續開新戶,繼續性宣傳!:

前幾天有客戶問我期貨損失是否可列入報稅???

我特地打去了國稅局做確認,期貨損失並不列入報稅範圍內唷,

因為期貨並沒有扣資本利得稅,而證券因有扣資本利得稅,

所以有損失是可申報~~~但也並非全部都可做申報的~~~

大家可在報稅時多加留意唷

個人的證所稅要怎麼報?

2015-04-29 19:31:13 經濟日報 聯合財經網   

財政部台北國稅局表示,103年5月證所稅首次申報,國稅局在104年3月寄發輔導民眾補申報102年度證所稅通知後,接獲許多民眾詢問如何計算證券交易所得額及應納稅額,並列報證券交易所得。

國稅局提醒,納稅義務人當年度如有應核實課稅的證券交易所得,不論盈虧或為0,皆應依以下五步驟計算應納稅額,並填報證券交易所得稅稅額申報表,或於法定申報期間內以綜合所得稅電子申報繳稅系統申報。步驟如下:

步驟一:辨認出售之股票是否屬課稅範圍,如屬課稅範圍,再按先進先出法認定股票持有期間。

步驟二:每檔股票個別計算年加權平均成本。但是,居住者承銷取得且數量在1萬股(含)以下之IPO股票及於上市或上櫃買賣開始日以後取得的股票的取得成本,不與當年度納稅義務人同檔其他股票的取得成本併同按加權平均法計算股票成本。

步驟三:將屬課稅範圍的股票,分成「IPO股票於上市、上櫃以後繼續持有滿三年以上」、「出售持有滿一年以上之股票」及「出售持有未滿一年之股票」三類,分別計算各類股票淨損益,再來合計。

步驟四:將步驟三的證券交易損益合計數,依所得稅法施行細則第19條之2規定盈虧互抵,計算證券交易所得或損失。

步驟五:將步驟四的證券交易所得,按稅率15%計算證券交易所得應納稅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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漏報證所稅 當心被補稅

2015-05-06 00:00:17 聯合報 記者沈婉玉/台北報導   

去年綜所稅申報錯誤率最高的,就是許多應申報證所稅的民眾都沒申報,導致今年國稅局開出4.5萬份輔導函。今年是證所稅上路第二年開徵,若再漏報,國稅局可能就不會再那麼好心「輔導」,去年有買賣興櫃、IPO或未上市櫃股票的民眾,要注意是否要申報證所稅,以免被補稅。

投資人在股市買賣上市櫃股票目前不用課稅,必須課徵證所稅的股票,只有未上市櫃股票、興櫃股票100張以上,以及首次上市櫃(IPO)股票。但屬101年底以前IPO,以及屬抽籤取得的IPO股票數量在10張以下,都排除課稅。

另外,若屬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的個人出售上述股票,如一年在台居住未滿183天等,就要核實申報證所稅。

賣出興櫃股100張和抽籤取得IPO股票10張,是課稅門檻不是免稅額,只要超出門檻,就是獲利全要課稅,不是只課超過部分的稅。申報時,要檢附買賣報告書、對帳單、收付款紀錄、證交稅繳款書、買賣契約報告書或其他證明買賣價格與日期的文件。

證所稅採分離課稅但要與綜所稅合併申報,售股的收入減去原始成本與必要費用後,獲利課15%的稅。若是賠錢,就不必繳證所稅。同一戶中,本人、配偶或受扶養親屬的證券交易所得不合併計算,而是個別計算損益後,分開計算應納稅額,再由納稅義務人合併申報繳稅。

判斷所賣出的股票是否要課稅是採先進先出法,但計算課稅成本則是以加權平均法計算。無法證明原始成本者,國稅局將依股票類型,以不同比率推計交易所得額。IPO股票以實際成交價格的50%計算所得額。其餘上市櫃或興櫃股票,以實際成交價格的15%計算所得額。未上市櫃股票以成交價20%計算所得額。

例如去年出售IPO股票,沒有拿出買進成本的交易紀錄,國稅局就會以實際總成交金額的50%來認列證券交易所得,然後再課15%的證所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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